
1935年3月8日,上海新闸路沁园村的寓所里,年仅二十五岁的阮玲玉服下大量安眠药,再也没有醒来。消息传开,整个上海为之震动。这位正处于事业巅峰的影星,留下一句“人言可畏”,成为民国影坛最沉痛的一句话。史料记载,她的遗书一再声明,不是畏罪自杀,而是人言可畏,字字泣血。
阮玲玉的一生,始于贫寒。她六岁丧父,父亲因积劳成疾罹患肺痨去世,母亲靠给张家做女佣维持生计,年幼的她便跟着母亲在张家帮佣。贫寒的出身让她早早看透世态炎凉,性格里埋下了敏感与隐忍。1926年,经张慧冲介绍,她进入明星影片公司,出演个人首部电影《挂名夫妻》,从此走上银幕。

也是那一年,她在崇德女校读书时,抵不住张达民的甜言蜜语,与之同居并被迫退学。张达民没有生存技能,却在阮玲玉走红后,开始无休止地勒索与诽谤她。那是1926年,这段关系像一根绳索,套在她脖子上整整六年,让她在成名路上始终喘不过气来。
1932年,阮玲玉遇到了茶叶商人唐季珊。她以为找到了依靠,鼓起勇气正式离开张达民。然而张达民随即把她和唐季珊告上法庭,纠缠不休。更令人心寒的是,唐季珊不久便有了新欢梁赛珍。一个男人勒索她,一个男人背叛她,阮玲玉被两个男人合力推进了舆论的漩涡中央。
1934年,阮玲玉出演电影《新女性》。媒体捕风捉影,称她与导演蔡楚生交往甚密。蔡楚生因顾忌家中原配和自身名誉,最终没有选择与她站在一起。张达民的勒索没有停止,唐季珊开始嫌弃她,流言的脏水一盆接一盆地泼来。她在遗书中悲愤写道:我不死,不能明我冤。
3月8日,她写下两封遗书。一封给唐季珊,委托他给母亲和养女一笔钱,那是公司欠她的片酬配资正规配资门户,只有两千零五元;另一封,反复强调人言可畏。多年来,遗书真伪始终存疑,但无人能否认,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子,被流言与背叛逼到了绝境。人言可畏,四个字如刀,至今仍在回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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